关于评选2014—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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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4—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


本站记者 2015-11-11   

 

各院(所):

    2014-2015学年度我校研究生在学生工作、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,根据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》(华师[2014]141号文之附件4)精神,为表彰先进,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,研究生工作部(处)将开展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,评选办法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:

    2014—2015学年在读的2013级、2014级全日制脱产研究生(含学术型和专业型)  

二、评选奖项:

   (一)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

   (二)文体活动标兵与文体活动先进个人

(三)志愿服务标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

(四)社团活动标兵与社团活动先进个人

三、评选日期:2015年11月11 日- 11月18日  申报/初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1月19 日- 23日   公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15年11月24日  提交终审

    四、评选条件

参见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》(华师[2014]141号)

五、评选名额

    参见《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》(见附件1)

六、评选程序:

    1.申报:各项先进个人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,提交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》(见附件2)。校研究生会、研究生报、心语轩的先进个人申报表经学院加意见后直接上交研究生工作部(处)。同时申报多个奖项的要按照每个奖项要求单独提交申报表,申请材料中的支撑材料不得相同。

     2.评审:院(所)根据《学院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》和名额分配对上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先作出初审,并填写初审意见(加盖公章),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于2015年11月24 日前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和填好的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》(附件2)和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》(附件3)一起上交研究生工作(部)管理办公室(石牌:研究生院301室,大学城:行政楼B213室)进行终审,终审后公示并确定正式名单。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》电子版同时发送到GL0082@163.com, 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39310082

    3.发文:研究生工作部(处)根据最终评选名单,向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呈送评选报告,经审核同意后,由学校发文公布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   1.各院所要按照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》,严格把好初审关;条例中对各项评优条件尚不够具体详细的地方,可由各院(所)根据各自情况细化执行办法。

2. 校研究生会干部、研究生报干部、心语轩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各院(所)名额。

3. 《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》里的“先进事迹”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,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。

    4. 各项目评审要按照条件严格评审,务求真实,宁缺勿滥。

附件:     

1. 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(25088Bytes)

2. 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(33280Bytes)

3. 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(142336Bytes)

 

 

学院研究生工作部(处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

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.xls

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.doc

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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